2018年,各项惠民生工作将继续推进。其中,2018五险一金至少将迎来5个重大变化,将对你我的收入和生活产生有益的影响。
一、我国将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我国2016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0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3965亿元。“实行养老保障全国统筹以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指出。他说,在我国老龄化加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未来养老金支付压力必然加大。面对这一巨大压力,加快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助于为养老金拧紧“安全阀”,增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二、2018年,你可能多一份收入,直到退休
近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办法》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参照《企业年金办法》执行。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是新增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适当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生活。
三、失业人员将可代缴养老医疗保险
人社部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相比于现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受益对象。将现行受益对象仅是失业人员扩大到参保职工和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待遇方面,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征求意见稿》规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共七项,分别是: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与现行条例相比,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部分国资将继续充实社保基金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不断加大,为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国务院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国务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方案要求,2017年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其他符合条件的中央管理企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以及中央金融机构的国有股权,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随着社保基金获得“输血”,将缓解养老金缺口问题,避免将缺口转移给下一代人,实现代际公平,同时有助于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化解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将更容易
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 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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