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好!个税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2018-06-19)
关键词: 个税起征点
阅读 (2344) 作者 :小虎 (0) (0)
  大利好!个税起征点调至每年6万,首次增加房贷房租、教育、大病等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这次的大修来的比较“猛”,先来看关键点:
  
  1、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5、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个税法修正案进入立法程序
  
  今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被称之为“力度空前的个税改革。”
  
  此次改革的重点包括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同时,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其中,个税综合与分类的改革,已经提出有十余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个税改革有望今年进入相关立法程序,这次会进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哪些收入进入综合所得还需要讨论。个税改革方案会是个一揽子工程,部分收入综合纳税,可能会涉及税率的调整;综合征管模式,还会涉及个人自行申报的问题。
  
  至于个税改革何时落地,要看立法进程和社会期待。
  
  个税改革早有预期
  
  个税改革的加快推进,与中央“扩内需”的要求直接相关。
  
  今年4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首先要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同时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注重引导预期,把加快调整结构与持续扩大内需结合起来,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持续扩大内需”的信号,引发市场关注。有关部门确实在积极部署扩大内需的政策。
  
  4月23日至24日,商务部召开贯彻落实“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工作会议,安排2018年消费升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提出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等。
  
  4月底,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陈因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制定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南等。
  
  今年已经推出的进一步扩大进口的举措,包括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药品、汽车等进口关税等,无疑也将扩大内需。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这次扩内需有望显现结构性特征,重点可能在扩大制造业投资、提振消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和增加居民收入。
  
  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上强调,个税改革作为其中一环,国务院今年早有部署。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财政部时任副部长史耀斌还指出,今年还将改善个税征税模式,将从现在的分类征收的模式,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未来可能将劳动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综合收入后,再确定起征点,这样能更好地体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在此前全国人大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证券法(修改),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公务员法、著作权法、职业教育法、森林法、个人所得税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档案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制定原子能法、出口管制法、密码法、期货法、消费税法、房地产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陆地国界法以及乡村振兴、农村金融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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